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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增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增材)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一台生产设备和一项专有技术,最终成交价格为1820万元。 ● 有研增材已与受让方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钢研高纳)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 有研增材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不断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一台生产设备和一项专有技术。有研粉材公司董事会为该事项的决策机构,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研增材技术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全体董事都同意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30日,有研增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真空感应熔炼惰性气体雾化制粉设备及粉末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生产技术,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钢研高纳,最终成交价格1820万元(含税)。近日,有研增材已与受让方钢研高纳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增材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拟转让资产中的设备在2022年1月以固定资产入资的形式购入,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最近一年该设备大多数都用在实验开发,后期用于合金粉末产品的生产。 拟转让资产中的专有技术是针对粉末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这一类产品研发的。该项技术在2022年4月开始研制,5月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目前具备正常使用的条件,最近一年大多数都用在粉末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的生产。 2.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593,312.65元,累计折旧246,364.68元,账面净值2,346,947.97元,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该设备为满足镍基高温合金粉末产品的生产,增加了部分辅助设备,同时对设备结构也进行了升级改造,投入了一定的费用。截至2023年7月31日,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209,979.25元,账面净值4,209,979.25元,未经审计。 有研增材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拟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对设备类资产做评估,选用收益法对非货币性资产做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7月31日,有研增材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和非货币性资产账面价值为421万元,其中设备账面值为421万元,非货币性资产账面值为0元,本次评估机器设备评估结果为459.87万元,增值额为38.87万元,增值率为9.23%;非货币性资产评估结果为1,221.13万元,增值额为1,221.13万元。 评估原值及评估净值增值是因为机器设备重置成本核算中考虑了账面未记录的2022年投入人力成本所致。无形资产评定估计增值是因为纳入评估范围的非货币性资产未记录账面价值。 本次资产转让总评估值为1,681万元(不含税),有研增材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最终征集一名受让方,确定交易价格为1820万元(含税)。 (二)转让标的:真空感应熔炼惰性气体雾化制粉设备及粉末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生产技术 1.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壹仟捌佰贰拾 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820 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其中,真空感应熔炼惰性气体雾化制粉设备转让价款为 伍佰贰拾 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520 万元〗,粉末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生产技术转让价款为 壹仟叁佰 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300 万元〗,乙方按照甲方和信息公开披露公告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完除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1)就真空感应熔炼惰性气体雾化制粉设备转让款:乙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设备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就粉末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生产技术转让款: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将全部转让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支付完成后甲方完成交付,北交所再将相应比例款项分期划转给甲方。 1.甲方应在乙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接。具体交割事项按照本合同附件的约定执行。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5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 实施范围:本技术秘密转让后乙方利用甲方开发的VIGA-200设备及有关技术仅限用于粉末高温合金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的生产。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开发的VIGA-200设备及有关技术进行粉末高温合金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以外的其它合金粉末的生产;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本技术-粉末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生产技术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将利用该技术生产的粉末涡轮盘用镍基高温合金粉末提供或销售给第三方。 2.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无条件且无偿地永久性保留并拥有对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技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权、收益权及独立的专利申请权。甲乙双方各自使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技术及技术秘密产生的收益归双方各自所有。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它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乙方依本合同有接着使用的权利。 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乙方有权利用本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收益归甲方所有。 (2)甲方同时享有接着使用该技术秘密及进行后续改进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收益,归甲方所有。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形成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资产转让包括生产设备和自有技术,以不低于评估值进行对外转让,将产生大额直接经济效益,此经济行为将进一步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技术转让是有研增材孵化技术的首次对外转让,有研增材无条件且无偿地永久性保留并拥有对转让的技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权、收益权及独立的专利申请权,享有接着使用该技术秘密及进行后续改进的权利,为后续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富有创新力、创造力的借鉴意义,进而不断实现有研增材创新驱动高水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其他镍基高温合金粉末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研增材同时还拥有铝基、铜基、钛基、高温合金等其他系列新产品粉体制备技术且具备较强的研发优势,目前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顺利释放产能、实现收益,未来也将在3D打印领域继续深耕,为市场为客户提供更高性能更高质量的增材产品。 本次资产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也尚未发现公司主要经营产品生产研发的技术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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